前海是全国唯一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首栋永久性建筑即命名为“法治大厦”, 在深港两地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合作方面,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前海成立了前海商事法庭,对接香港专业调解机构,积极开展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并试行港籍陪审机制,由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担任陪审员,从而使其判决在体现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国际化的法律准则。
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在前海正式挂牌运作,该院拥有中国内地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仲裁员名册,共有180名境外仲裁员,分别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占总人数的35%,当事人双方可约定仲裁适用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并可以委托港澳台及外国律师代理仲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企业“走进来”提供了一个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平台。
前海仿照香港,建立了前海廉政监督局,由“多头监督”向“一体化监督”转变,在行政效能监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部正式批复同意前海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试点方案,广东省也已正式出台相关规定,支持香港律所和内地律所在前海开展律所联营试点,共同为前海企业服务。
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港合同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若干规定》,正争取全国人大支持。 消息来源:微信号“深圳律政观察在线”,”前海资讯“微信平台整理发布。
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港合同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若干规定》,正争取全国人大支持。
消息来源:微信号“深圳律政观察在线”,”前海资讯“微信平台整理发布。